課程代碼:67521

通俗職類:西點、麵包烘焙人員

課程名稱:農產加工(釀造食品)製作培訓班 第01期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6640
政府負擔:33200

 

訓練單位:東方學校財團法人東方設計學院

訓練時數:400小時

訓練位置:(829)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110號

訓練時段:日間(上午及下午)

聯絡電話:07-6939518

訓練日期:2014/06/16 ~ 2014/08/22

聯絡窗口:董姿蘭

報名日期:2014/05/01 09:00:00 ~ 2014/06/11 16:30:00

訓練性質:職前訓練

目前報名人數:26人

訓練學員數:30人

甄試日期:2014/06/12

適用就業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一律免試入訓機制:

(1)勞退新制及勞動基準法(2小時)-勞退新制及勞動基準法的基本認知訓練職類:

穀類食品及糖果製造(食品烘焙)訓練概要:

緣由:近年來,隨著時代的進步、社會形態的變遷、人民對飲食習慣的改變,已從粗茶淡飯走向精緻化食品。也因此,食品加工技術的定義已不再侷限於傳統的加工方法。食品加工學是食品科技不可或缺的一個核心領域,它直接與食品的生產有關。隨著全球人口的增長及生活品味的提升,食品產業現在更是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契機;因此在食品加工技術上求新求變,更形重要,必需不斷地改進現有的加工技術並發展新的技術,方能提昇現有產品之營養、衛生安全及功能性品質,並且開發出更高層次的新產品。創新食品加工產品常屬於高價位的商品,產品的特異性成為消費者選擇的主要考量,以創新加工技術來提升食品產業的市場競爭力,是可行而又對社會有正面貢獻的一項舉動。如今,農漁民大都積極尋求外界的支援,增加轉型或開發副產品的加工應用。本班次『農漁產品加工製作培訓班』開課的目的期望以農、漁、牧產品等原物料作為基礎將農漁牧產品製作的意義加以擴大,不再侷限於傳統的加工方法,舉凡發酵食品、餐飲(中式點心)、食品製作(養生素材)等手作產品都可以見到農漁牧產品製作的應用。本課程在術科上利用有別於傳統的加工方法,將農、漁、牧等原物料或半加工品,運用簡單的機具和器材,希望能將農漁牧產品製作的功能加以擴大,使學員有更多的選擇性,於結業後能自行創業。協助農漁民或有志於農漁牧產品製作之縣民,施以短期訓練,使能在短期內了解農漁牧產品製作原料的特性與在各方面的應用,並配合實際操作,相互驗證,以提高學習效果。
訓練目標:1.提供學員正確的食品安全與衛生知識,了解食物對健康的影響。 2.指導學員各種加工機具、術語及基本原理,訓練學員具有基本操作能力、專業技術與技巧,取得證照。 3.於學員結訓後,為能使有效投入就業市場,本校推廣中心已與創亞整合行銷公司接洽,願意予以協助學員的就業問題。 4.結業後,除輔導學員參加102年全國相關職類技術士檢定或即測即評即發照技術士檢定外,亦積極鼓勵學員參加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基礎班(HACCP)課程,取得證書後於職場更具競爭力。進而能從事食品相關之行業、創立工作室或自行創業。
就業展望:主要培育學員具備加工技術外,並學習到加工食品各種理論與實務知識,如食品概論、營養、產品行銷,亦教導學員獨立創業之能力,增加其就業之競爭力。課程內容:

(2)職場倫理與道德(2小時)-勞資雙方應有的態度與共同的責任
(3)工業安全衛生與常識(2小時)-安全衛生概念、與勞工健康管理,作業環境管理、職業災害勞工保護,酒精膏、瓦斯罐使用的安全管理,燒燙傷、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災事件發生避免及處理
(4)人際關係與溝通(4小時)-人際溝通之定義及過程、溝通之不良因素
(5)就業市場趨勢分析(2小時)-就業趨勢、面試問題類型、生涯規劃,甄試注意事項、何推銷自己。職涯扎根概念課程
(6)求職技巧(2小時)-履歷撰寫、面試技巧,求職防騙及就業歧視
(7)就業前準備及技巧(2小時)-求職方法、面試技巧,政府就業服務措施。
(8)成人心理教育(4小時)-生理與心理之改變、輔導與諮商
(9)性別課程(4小時)-兩性平等概念、兩性於工作場上之亙動
(10)職場勞動安全衛生(2小時)-作業場所、何為重大職業災害、工作安全分析
(11)食品加工概論(10小時)-食品加工原理、方法、種類、原料特性。
(12)食品保藏與包裝(8小時)-食品變質、腐敗的原因、影響食品變質、腐敗的環境因素、食品包裝的方法與種類
(13)食物學原理(6小時)-介紹食物成分與營養素、介紹原料的主要成分、介紹烘焙原料的特性、介紹食物材料的特性
(14)養生飲食概念(6小時)-何謂養生飲食、如何選擇養生飲食
(15)食品衛生安全(12小時)-介紹食品衛生概念、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食品製作場所的衛生管理、自主衛生管理、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
(16)食品營養概論(6小時)-營養學概要、營養要素
(17)食品發酵概論(6小時)-發酵原理介紹、注意事項,發酵食品的種類與方法
(18)食品添加物(4小時)-食品添加物的基本概念、使用範疇、食品添加物的限制、應用實例
(19)成本控制(4小時)-財務成本控制計劃、財務管理目標
(20)消費者行為(4小時)-消費者關係管理知識與觀念、如何與消費者正面接觸
(21)3C核心職能課程(8小時)-職涯策略路徑圖、問題反映與分析解、自我工作願景之建立與設定、工作倫理與職場道德的掌握與發展
(22)米麵食加工(100小時)-1. 酥、油皮類:白豆沙月餅、紅豆酥、牛舌餅、糖鼓燒餅、咖哩餃、老婆餅、芝麻喜餅、太陽餅、蒜蓉酥、香妃酥、蛋黃酥、蘇式月餅、綠豆椪、菊花酥、蓮花酥、紅豆牛奶酥、油皮蛋塔等製品
(23)穀類加工(108小時)-1. 麵包製作:紅豆甜麵包、奶酥甜麵包、布丁甜麵包、菠蘿甜麵包、墨西哥甜麵包、奶油土司、葡萄糖土司、鮮奶土司、可可核桃麵包、胡蘿蔔土司、蕃茄起司麵包、培根麵包、夏威夷土司、丹麥土司、馬鈴薯培根麵包、蔥花麵包、各式米麵包、十穀高纖雜糧吐司、布里歐熱狗麵包、雜糧麵包、可可核核麵包、XO醬花枝丸麵包等。
(24)蔬果加工(50小時)-菜頭稞、雪裡紅、蔬果酵素汁、荀豆、客家酸菜、梅乾菜、開胃脆瓜、桂花心太軟、地瓜月光餅、杏仁脆餅、蘋果派、葡萄酥、桂圓枸杞黑糖薑磚、手工果醬等加工食品。
(25)釀造食品(42小時)-豆腐乳、米醬芋頭豆腐乳、納豆、豆瓣醬、蒜香豆豉辣椒醬、鳳梨豆醬、咖啡酒、水果酒、水果醋、水果浸泡醋、牛奶酒、米麴、甜酒釀、紅槽醬。

 

 

  • 參訓資格

 

性  別 :不分

年  齡 :15以上即可

學  歷 :不限

兵  役 :不分

 其他條件 :

 

 

  • 錄訓方式

持推介單 :甄選錄訓(詳招生簡章或其他說明)

自行報名 :(一)參訓資格:年滿十五歲(含)以上之失業者,不得招收在職者參訓。(二)參訓優先順序如下:1.持勞動力發展屬所屬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者推介單之待業或失業者(一律錄訓)。2.其餘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者推介單,及持特定對象推介單之待業或失業者(優先錄訓)。3.未持推介單之15歲以上待業或失業者:(1)年滿15歲以上,且最近一次受僱事業單位為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以下簡稱為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失業者:A.於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被認定後離職者。B.於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被認定前183日內離職者。(2)有工作能力並有工作意願之身心障礙失業者。(3)有工作意願之長期失業者。(4)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5)年滿15歲以上至29歲之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特定對象及一般國民之失業者。(6)30歲以上之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特定對象及一般國民之失業者。

甄試方式 : 筆試,口試

權益說明 :

職前訓練各項身分別參訓權益說明:
一、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2.獨力負擔家計失業者。
3.中高齡失業者(開訓當天需年滿45歲)。
4.身心障礙失業者。
5.原住民失業者。
6.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7.長期失業者。
8.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
9.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10.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11.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12.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13.符合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取得居留之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14.符合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取得居留身份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之失業者。

二、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份別
1.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8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自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獨力負擔家計失業者。
3.中高齡失業者(開訓當天需年滿45歲)。
4.身心障礙失業者。
5.原住民失業者。
6.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低收入戶)。
7.長期失業者
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
9.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10.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

三、前述各項身份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始得生效。

其他說明 :上述甄試方式及主要內容逕洽承訓單位。 

備註 :報名地點請逕洽培訓單位( (82941)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110號;07-6939542、07-9729299;07-6939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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